首页 > 经典案例 > 经济犯罪 >

信用卡诈骗罪的成功辩护

2015-01-12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2009年1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在法定期限内被依法执行逮捕。其亲属得到通知后,通过我们刑事律师网的网络慕名找到了我们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并办理好委托手续后,我们及时会见了嫌疑人并详细地了解了本案的全部情况。
经我们认真调查,张某在2006年到2009年间,共办理了7家银行的信用卡,将这些信用卡透支人民币数十万余元,且经银行多次催收未能偿还,期间张某也多次变更居住场所,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
我们在多次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与嫌疑人沟通辩护的方案和思路等,确定了将几家未达到犯罪要件的透支行为,认为犯罪数额有很大出入,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将张某的透支数额判决大部分未认定减少,法院最终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轻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在刑事专业化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智豪团队成功办理了各类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中的经典案例在法律界具有较强典型意义及较大社会影响。
相关阅读:
· 王某涉嫌信用卡诈骗 智豪辩护获缓刑
· 陈某涉嫌诈骗罪 委托智豪律师为其辩护终判缓
· 李某涉嫌诈骗罪 ——智豪辩护成功取保结案
· 朱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金额20余万,经智豪辩护成功不起诉
· 张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二十余万元 智豪强力辩护后无罪释放 ——法庭亮剑 又一起成功的无罪辩护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