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张某,1972年生,汉族,高中文化,原系重庆市**公司经理,因涉嫌诈骗罪被重庆市某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指控张某于2010年8月伙同他人以婚姻介绍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三万余元。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指派团队律师承办此案,在会见张某的过程中,陈律师详细了解了此案的发案过程,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张某没有犯罪的故意,亦没有涉足案发现场,且公司下属的非职务行为,张某不应为其担责的意见。重庆某区公安机关在听取律师意见后,对张某作出无罪释放的决定。张某对律师的工作表示了感谢。
下一篇: 重庆付某某诈骗罪最终不...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在刑事专业化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智豪团队成功办理了各类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中的经典案例在法律界具有较强典型意义及较大社会影响。
亲办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