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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陈某某受贿20万经辩护获缓刑

2015-01-12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陈某某,男,1969年5月生人,因涉嫌受贿罪,于2011年6月29日被刑事拘留,于2011年7月28日被逮捕。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接受其家属委托,指派团队资深律师担任其审查起诉、一审阶段辩护人。何智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与其就辩护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庭审阶段,团队律师提出了陈某某系犯罪情节特别轻微的从犯等辩护意见,最终陈某某被减轻处罚判处缓刑。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在刑事专业化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智豪团队成功办理了各类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中的经典案例在法律界具有较强典型意义及较大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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