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罪名专题 > 重点罪名 > 贪污罪 > 亲办案例 >

张智勇律师成功代理原区委某领导伙同被告人贪污受贿大案

2015-04-16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检方指控:2006年7月,刘某要在经开区开发一个滨江楼盘,希望老乡、时任经开区主任的张x能帮忙借3000万元,3个月归还,并表示有酬谢。张x先找了两个房产老板,都遭到拒绝,就找到在该辖区有工程的房产老板张某和陈某。当年9月12日,这两家公司借给刘某3500万元,刘某答应给100万元好处费。
    由于张x说陈某要50万现金,当月15日,刘某的妻子与张x一道,从银行取出50万现金,并将存有50万元的银行卡一并交给张x。张x将这100万元拿回办公室,放进保险箱。之后,他到欧洲豪华旅游,花掉50万元现金。今年5月,张x被调查时交代了这件事,并于头一个月退还银行卡。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张x的上述行为属于受贿,此外还指控他在2006年、2007年春节收受陈某1.8万元“过节费”。

 
相关阅读:
· 张智勇律师成功代理重医大附属某医院某知名专家某刊物主编在全国性的大型胃病学术研讨会期间会务费受贿案
· 张智勇律师经办的1998年某县原政法委书记、原公安局局长钱某、黄某、秦某某、罗某某等人贪污、受贿案
· 张某贪污罪数额九十余万,智豪律师辩护减轻处罚
· 张某受贿贪污近四十万元 智豪律师辩护提出有自首情节 法院采纳后数罪减轻处罚8年半
· 张某等人贪污、私分国有资产200多万,成功二审罪轻辩护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