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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藏毒过安检涉犯罪,智豪律师尽责为其辩赢认可

2016-05-24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韩某本是一名企业工作人员,也有着和谐和睦的家庭,但因自己的一时不慎,染上吸毒的恶习。更令他后悔的是,毒品还将他送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事情还要从2015年8月5日那天说起。当天下午3点多钟,韩某持当日重庆至成都的火车票来到重庆北站检票口,在安检员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其袜子内有可疑物,随即通知执勤民警,并要求其接受进一步检查。韩某见状即欲逃跑,但当场被赶到的执勤民警及安检员制服。在火车北站,民警从韩某身上搜获数小袋毒品,品种分别为冰毒、麻古、海洛因,数量共计20余克,并查获用于吸毒的注射器、玻璃瓶若干。韩某对事实予以供认,但辩称其因要出差一个月,携带毒品系自己吸食所用。
尽管韩某家人也对韩某长期吸毒的事情“恨铁不成钢”,但血肉相连的亲情还是让韩某家人决定为其委托重庆最好、最专业的律师为其辩护和提供法律帮助。经过多家比较,韩某家人委托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其辩护。
智者无畏、毫厘必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智豪团队接受委托之后即刻前往看守所会见韩某,了解了案件情况,此后更是在韩某情绪波动极大的情况下,来回会见了韩某10余次,以安抚其焦躁不安的心理。炎炎夏日之下,团队律师又多次向铁路公安处的承办人交换意见,韩某家人对律师所做的工作看在了眼里,也记在了心里。
时间在智豪律师紧张的忙碌和工作中一晃而过,在韩某被羁押数月之后,开庭的时间也如期而至。为此,智豪律师在开庭前通过搜集大量的判决、裁定,对行车过程中被发现毒品被判处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案例进行汇总,并在庭上提交给了承办法官;在开庭前组织全所律师对韩某的案件进行了长达一下午的讨论,并汇总进书面的辩护词中;在庭上,智豪律师更是针对公诉人对韩某涉嫌运输毒品罪的指控进行了有力的反驳,提出公诉人指控的证据不足,所指控犯罪的观点不能成立的意见。应该说,智豪律师庭审的表现得到了当事人和家属的一致认可。
最后,遗憾的是,由于相关规定和我国近年来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等方面的原因,韩某仍被判处犯运输毒品罪。但是,韩某及其家属由于在委托过程中始终可以看到律师所做的工作和努力,并未因此而质疑智豪律师的办案能力,反而一直对律师的敬业精神表示认可,并表示若韩某最终决定提出上诉,将继续委托智豪律师为其进行二审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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