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罪名专题 > 重点罪名 > 渎职罪 > 亲办案例 >

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取保候审释放

2015-04-17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违法犯罪经历:2008年4月21日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逮捕,,重庆市X税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合个体工商户的税务咨询和建帐工作协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入职市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后受公司指派,负责到X有限公司收取劳务建帐费。自2006年8月始,王某某利用掌管收取现金之便,先后21次将所收取的劳务建帐费合共人民币123310元私下截留,侵吞,经辩护人确认实际侵占瑞海公司的总金额为24001元,数额较小,且司法会计鉴定报告》鉴定结果是错误的为由申请取保候审,获批准。

上一篇:李某某、吴某被控玩忽职守、受贿...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阅读:
· 李某某、吴某被控玩忽职守、受贿案
· 许某某滥用职权罪,成功判缓刑
· 王xx玩忽职守案----不负重托,终保职务
· 周某某职务侵占罪一案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