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罪名专题 > 重点罪名 > 合同诈骗罪 > 法律法规 >

在签订合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2015-04-19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相关阅读:
· 合同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
· 合同诈骗是针对公共财产还是私人财产
· 合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 合同诈骗罪应以被告人的实骗数额作为诈骗数额计算标准
· 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