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罪名专题 > 重点罪名 > 买卖制毒物品罪 > 法律法规 >
2015-10-12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6条第7款规定,明知他人实施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为其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便利的,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上一篇:在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中,共同犯...
下一篇:非法买卖制造毒物品罪如何...
·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