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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介绍他人买卖枪支罪,经智豪律师辩护,以证据不足撤案

2016-05-06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重庆人李某,二十六岁,汉族,大专文化,无业。
李某因痴迷玩枪,经常上网浏览相关网页。因涉嫌在网上介绍买卖枪支,被重庆市某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团队资深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李某,了解了基本案情后,及时与办案机关联系、沟通,充分表达了辩护律师对本案的认识和建议,并及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决定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需补充为由为张某办了取保候审手续。最后,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撤销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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