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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李某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1500克,智豪团队成功辩护为运输毒品一罪,成功保命

2015-02-03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980年4月出生,2013年7月9日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渝中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2日被逮捕。有同案人徐某。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于2013年7月7日指定渝中区公安分局管辖。
        公安机关查明:2013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计划为一名绰号叫“耍哥”的缅甸人运送毒品海洛因到重庆销售,通过与徐某商定:以八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让徐某将毒品从云南省运回重庆。6月4日李某在云南交给徐某海洛因四块。6月8日徐某将毒品放置货车内与杨某(另案处理)共同驾驶从云南返回重庆。11日凌晨到达重庆,15时徐某将四块海洛因与李某交易时被抓获。四块海洛因净重1500克,经重庆市公安局毒品检测中心检测,从缴获的毒品中检出海洛因成分,且含量分别为45.9%、46.2%、43.6%和42.8%。
        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于2013年10月9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辩护策略:
       李某家属在得知李某被刑拘后立即委托了綦江的一名律师。委托人后得知智豪所是重庆知名的唯一一家只做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在毒品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许多成功的案例,毅然决定与綦江的律师解除委托关系,聘请智豪刑辩团队。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立即指派了所里经验丰富的辩护律师承办本案,并针对本案组成了专案刑辩律师团队
案件侦查阶段:
        主办辩护律师为给李某在诉讼中争取到最大的权益,第一时间提出了李某只是帮他人收债,主观不明知他人贩卖或运输毒品,客观上也未参与上述行为,毒品也并非从其身上当场缴获。同时李某无前科,向办案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
炎炎夏日,重庆的太阳正是最辣的时候,主办律师顶着烈日多次到看守所会见了李某。根据当时案件情况,主办律师首先通过分析李某的供述等作出可以无罪辩护的思路。再次综合审查分析案件材料、同案人供述、毒品交易情况、指纹、通话记录等之后,结合案件事实,作出最大可能的从轻辩护思路。并向李某提出了可以通过检举他人犯罪事实来获得立功减轻处罚的建议。会见期间将李某家里妻子、孩子的情况等及时给他反映,取得了李某及家属的信任。
在了解完案件基本事实的情况后,主办律师将案件提交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团队讨论。经过刑事案件团队的研究分析,得出本案李某运输毒品基本犯罪事实成立,但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并可以从李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中辩护,最后确立了定运输毒品罪从轻辩护的方案。
在案件侦查阶段主办律师不放过诉讼中的每一个小细节,每一个辩护的机会,对程序上的证据是否非法,是否存在诱供情况作出了申请调监控录像,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调取李某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准备。努力维护了李某的诉讼权利。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因为本案毒品海洛因数量高达1500克,如果李某被定贩卖、运输毒品罪两罪,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即使困难重重,但是主办律师仍然不放弃每一个可以为李某辩护的希望,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主办律师多次会见李某,听取其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并详细查阅了本案案件材料。通过主办律师多日的辛苦工作下,最终在堆积成山的材料中努力查找出了李某本人供述与讯问笔录第一次、第三次、第四次记录内容的出入。因此主办律师以不能排除李某在本次运输毒品活动中存在间接故意的情节,对李某最终量刑存在重要影响的理由,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查阅同步录音录像的申请。
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办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交换意见,向检察机关提出了:1、李某实施的贩卖毒品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不应认定李某贩卖毒品罪;2、李某是受“耍哥”的邀约和指挥,在本案中系从犯;3、李某认罪态度极好,属于法定从轻处罚情节;4、李某有检举他人犯罪事实;5、李某系初犯等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多个宝贵法律意见。检察机关最后考虑了主办律师的法律意见,对李某仅以运输毒品罪一罪提起了公诉。
辩护结果:
        本案毒品海洛因数量高达1500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智豪辩护律师在诉讼中始终没有放弃任何一个可以为李某辩护的可能。主办律师依据法律和事实,为李某进行了出色的辩护。让检察院和法院查清了事实真相,李某得到了公正的审判。
       最终,在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团队的正确辩护方案下,通过主办律师的艰辛、细心、耐心的努力,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为被告人成功取得死缓的结果,成功保命,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辩护权益。李某的家属对智豪所律师团队的表现表示非常满意。

 智豪团队代理了各类毒品大要案数百件,其中10公斤以上特大涉毒案件达十余件。智豪团队以团队智慧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成功保命案件达数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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