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犯罪分子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犯罪分子亲友为使犯罪分子“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
下一篇:如何认定“如实供述自己的...
还在为家属被带走而心慌意乱?还在为不懂法而苦恼?智豪资深律师团队来回答你最关心最急迫的刑事案件常见问题,为你消除迷惑,缓解焦虑的心情。
亲办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