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某,男,1993年5月出生,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因涉嫌盗窃罪于2011年12月12日投案,同日被取保候审。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6月25日接受其家属委托,指派团队资深律师担任其一审阶段辩护人,郭某某此前已接到传票:2012年6月28日开庭。律师接受委托后即刻复印了案宗,并与郭某某就辩护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律师提出了郭某某实施犯罪行为时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情节等辩护意见,最终郭某某被判处缓刑。
智豪刑事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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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即附条件的暂不执行刑罚,监外执行即在监狱和劳教场所以外场地执行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智豪团队每年成功辩护的缓刑监外数十件,真正做到“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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