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团队 > 精英团队 > 刑六部 >

梅兵 名义合伙人

2021-03-22来源:智豪律所浏览次数:



梅兵 一九九一年毕业于原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曾在中央驻渝某大型企业中从事专职法律工作十二年,1999年至2001年获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市级荣誉称号”,2002年开始专职律师执业至今。梅兵律师人品正直,诚信务实,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在二十多年的法律工作和律师执业过程中,从未被投诉过,其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充分理解并尊重委托人的要求,基本能实现客户委托的目标,深受委托人的信任,梅兵律师的工作特点是:其对我国现有各种刑事领域均有涉及,比较擅长刑事案件实务运作,善于发现和捕捉每起案件中对当事人有利的细微情节,及时将其融入到辩护实务中去,最终争取到对当事人较好的辩护结果。
梅兵律师部分较有特色的案例介绍:
1.       惊动中央高层,并由公安部和重庆市委挂牌督办的张某、左某、欧某等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当事人有期徒刑5年,但对当事人暂予监外执行。
2.       谭某、岩某、谢某等人运输、贩卖毒品4.5公斤案,当事人成功保命。
3.       秦某、封某、李某等人故意伤害致死案,当事人被判缓刑。
4.       李某、彭某等人故意伤害致死案,当事人被判缓刑。
5.       刘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二级伤残),当事人被判缓刑。
6.       齐某贩卖毒品案(再犯,累犯),当事人比前两次判决都轻且宣判即释放。
7.       刘某、谭某、陈某、李某等人集资诈骗案,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被撤销案件释放。
8.       陈某、周某、李某等人团伙、流窜多地盗窃案(数额特别巨大),当事人成功取保。
9.       李某信用卡诈骗案(受害数家银行报案总额680余万),当事人被判缓刑。
10.   徐某职务侵占案(数额巨大),当事人被决定不起诉。
11.   蒋某、刘某、陈某等人盗窃案,当事人只被判罚金一千元。
12.   赵某伪造居民身份证案,当事人宣判即释放。
13.   金某、陈某、阳某等人抢劫案,当事人被判缓刑。
14.   张某强迫朋友恋人卖淫案。
15.   前歌手、幼师周某运输、贩卖毒品案。
16.   鲜某民间纠纷故意伤害二审案。
17.   费某盗窃树木案。
18.   西藏人邓某抢劫出租车案。
19.   前女举重运动员黄某故意杀人案。
20.   何某、王某、陈某等国企工作人员受贿窝案。
21.   张某受贿、玩忽职守(存疑)案。
22.   杨某、秦某、段某、方某等人“黑帮”火拼故意杀人案。
23.   王某、张某等藏人跨区贩卖毒品案。
24.   刘某、于某等未成年人“打群架”斗殴故意杀人案。
25.   赖某出租车遗失毒品致案发贩卖毒品案。
26.   邹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安部经侦局交办案件)。
27.   李某姐妹两任大堂经理先后介绍卖淫案。
28.   夏某涉黑命案追诉案。
29.   连某假离、结婚诈骗案。

上一篇:彭轶平 管委会副主任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阅读:
· 彭轶平 管委会副主任
· 陈启建 团队负责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