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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诈骗百余万,智豪强辩获缓刑

2016-06-20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2009年,24岁的李某在报纸上看到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经过面试后感觉虽然底薪并不高,但公司很正规,就开始正式上班。没想到就此走进了一个诈骗团伙。该公司有好几个名字类似的“兄弟公司”,都在一起办公,也是“几个牌子,一套班子”。公司主要工作就是:1.在各地电视台和报纸上打广告,宣称进行股票信息咨询;2.股民打电话咨询后就专门安排人员接待;3.在电话咨询过程中,宣称可以通过大额资金拉升股票,可以让客户赚钱,然后让客户交纳会员费;4.公司另安排“升级部”进行养单,必要时再让客户交钱。李某开始只是认为这是股票咨询工作,后来发现公司根本没能力拉升股票,但此时看到每月提成近万元,慢慢就沉默了……
2011年,该公司被公安机关查封,相关负责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李某作为业务员也被公安机关刑拘。李某的家属找到智豪团队,细述李某的品性、家庭的困难,智豪团队决定接受委托,担任李某的辩护人,争取把李某解救出来。
掌握案情后,智豪团队认为本案侦查机关对犯罪事实的调查工作较全面、细致,在案证据确实能够证明诈骗事实,但针对李某的涉罪情况提出罪轻辩护观点。智豪团队通过认真细致的阅卷工作,比较了李某的犯罪数额与全案犯罪数额,提交李某工作时间、职位、实际工作内容的证据材料,提出李某仅为从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提出李某也属于受害人、如实供述等情节,请求在三年以下判处缓刑。
最终法庭接受智豪团队的观点,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李某出看守所那天,用力抱着母亲,痛哭流涕,发誓以后一定走正路。智豪团队相信他一定接受了教训。智豪团队同时向广大股民建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证券业务,包括证券咨询业务,都需要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广大股民接到陌生电话声称能够提供内幕消息,可以带着一起发财,并要求缴纳会费、服务费、咨询费的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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