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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经智慧刑事律师网辩护证据不足获释

2015-01-12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被告人许某,男,1988年3月12日生,重庆市人,高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情回放:被告人许某伙同同案犯王某在重庆市江北区某网吧上网时,二人合伙,由许某假装与被害人聊天转移注意力,而王某则趁机偷走被害人的包包。经鉴定,赃物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

智慧刑事律师网接受被告人许某家属的委托,为其指派了辩护律师。通过会见被告人和查阅本案卷宗,本所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出了本案没有查获赃物,没有物证,同案犯罪嫌疑人没有抓获,存在诸多疑点,指控许某犯盗窃罪的证据不足,指控不能成立等意见,经退回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院的认真审查,最终采纳了我们律师的意见,许某被无罪释放。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在刑事专业化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智豪团队成功办理了各类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中的经典案例在法律界具有较强典型意义及较大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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