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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先取保成功后成功撤销案件

2015-01-12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案情回放:嫌疑人高某 男 汉族 1983年59月生 ,重庆市开县人。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于2011 年6月27日被重庆市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嫌疑人的家属于2011年7月20日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要求我们代理该案件。我们接受委托后去某公安分局办理会见手续。会见嫌疑人后了解到基本案情,经智豪团队多次讨论认为:嫌疑人无主观犯意,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不充分,证据之间未形成证据锁链,并且嫌疑人可能有立功的情节,当即向承办单位某区公安局及检察院提出对嫌疑人不予批捕,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建议根据法律疑罪从无及有利于被告原则,对嫌疑人撤销案件。办案单位充分听取并考虑了辩护人的意见,即使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于同年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智豪刑事律师团队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在刑事专业化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智豪团队成功办理了各类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中的经典案例在法律界具有较强典型意义及较大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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