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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印章、公文罪取保候审成功后辩护为免于起诉

2015-01-12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案情简介:嫌疑人戴某、 男、 汉族、重庆人。因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印章、公文罪于2012年10月被拘留关押于某区看守所。
 
嫌疑人的家属于2012年11月8日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经咨询后,最后选择委托本所律师。
 
我接受委托后立即找到相关办案单位联系接洽,依法先后多次会见了戴某,了解案情;并到重庆市某区公安局交换意见。经智豪刑辨团队集体讨论,辩护人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嫌疑人戴某系初犯、犯罪次数不多所获赃款较少。二是到案后一直如实供述。辩护人于2012年11月9日申请对戴某取保候审,2012年11月16日侦查机关同意对戴某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辩护人仍然积极与侦查人员交换意见,提出戴某犯罪情节轻微、建议侦查机关免于起诉。后侦查机关采纳本所律师意见、对戴某免于起诉。
 
智豪刑事律师团队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在刑事专业化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智豪团队成功办理了各类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中的经典案例在法律界具有较强典型意义及较大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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