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缓刑监外 > 亲办案例 >

肖某介绍卖淫罪一案成功辩护为缓刑

2015-01-14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2013年4月,犯罪嫌疑人肖某因涉嫌犯介绍卖淫罪被重庆市xx区公安分局刑拘,同月,肖某的家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团队在了解案情后,经过认真分析,同意接受肖某家属的委托,由刑四庭律师作为肖某的辩护律师介入该案。

案件办理:接受委托后,彭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肖某,详细了解了其向公安机关的供述内容。智豪团队经讨论后,认为肖某所涉嫌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卖淫嫖娼人员为5对,若5对成立则将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智豪团队讨论认为但有一对证据不足以认定为发生了性关系,双方还仅是进行了正规按摩,证据充分的只有四对,法院在量刑时可以对肖某在5年以下量刑。

2013年6月,重庆市xx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律师按照智豪团队提出的辩护方案,发表了辩护意见,合议庭在充分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对被告人在5年以下量刑,并予以判处3年缓刑4年,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智豪刑事律师团队

 缓刑即附条件的暂不执行刑罚,监外执行即在监狱和劳教场所以外场地执行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智豪团队每年成功辩护的缓刑监外数十件,真正做到“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相关阅读:
· 刘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智豪辩护,成功不予起诉
· 胡某介绍卖淫罪,经智豪律师辩护获轻判一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 吕某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 10余次卖淫的证据不足之辩
· 王某容留卖淫罪 不属情节严重二审改判缓刑

回顶部